金賽綸酒駕判罰十二萬
韓國演員金賽綸去年五月在首爾江南區酒後駕車肇事,法院一審判決昨天公佈,判處二千萬韓圜罰金(約十二萬澳門元)。
金賽綸在宣判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對酒駕肇事錯誤不做任何辯解,承諾“不會再犯下這種錯誤,真的很抱歉”。
金賽綸的辯護律師先前聲稱金賽綸事發後出現經濟困難,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近期媒體爆料金賽綸與友人出入酒吧,似乎不太像“生計困難”的人。金賽綸則澄清,她從未聲稱自己“生計困難”,但“打工是事實,違約金很高也是事實”。
二十二歲的金賽綸去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左右在首爾江南區酒駕,接連撞上路燈、分隔島及變電箱後逃逸,造成江南區新沙洞至狎鷗亭洞一帶停電至少三小時,五十七間周邊商店受影響。
據調查結果,金賽綸肇事當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遠超出“吊銷駕照”標準,加上酒駕事件發生在平日的上班尖峰時間,引起廣泛關注,童星出身的金賽綸形象、工作大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