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廿三條盡快立法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二日表示,基本法廿三條的立法工作會盡快做,希望今年會有成績。
當天,林定國接受電台訪問時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不適合訂立具體時間表,有關工作小組每周都會研究,包括檢視香港現行法例和其他地方法律。涉及國家安全,必須深思熟慮,讓法例在未來都能保障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
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三年,林定國說,被捕人數少於二百五十人,其中逾二十人被定罪,以全港七百萬人相比,反映只有少數人受影響。他並反駁,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有港人因政治言論而被捕的說法是“亂講”,被捕人士一定是涉及特定言論才被拘控,例如是煽動破壞國家穩定的言論。
林定國不認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影響人權自由,他舉例指,首宗香港國安法案被告,駕駛插有政治口號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不應容忍,香港國安法是設立合理限制。
關於外國對香港國安法的看法,林定國回應指出,不是所有國家均認為香港國安法特別苛刻嚴謹,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是由於地緣政治而批評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會積極回應不公和失實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