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參與基本法起草全過程
崔世昌:各界應認識“兩法”
今日是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回望基本法起草、諮詢到頒佈的歷史,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之一的現任立法會副主席、澳門基推會理事長崔世昌記憶猶新,他憶述諮委會四年多時間做了大量工作,幾百場諮詢、交流、辯論及公開聽意見,“我作為十五名常委成員之一,一九九二年澳門與北京還未有直航,當時朝早坐船到香港再飛北京,向草委會提交澳門各界諮詢報告,好大疊帶上去北京。”他形容這是最值得記憶的一件事。
有幸參與回歸交接
第二件值得記憶的事情是有幸參與當年回歸交接的三大工作,一是當晚的交接儀式,這是除香港外,最重要關於“一國兩制”的政權轉移;二是緊隨其後的“午夜立法”,當時他是立法會其中一員,當晚的“午夜立法”將法律轉移至特區政府繼續使用;最後一個是二十日早上出席特區政府成立活動,當時國家領導人更發表了重要講話及監誓。
議死刑駐軍印象深
作為基本法諮委,崔世昌對當時有兩條條文的討論印象最深刻,一是死刑問題,當時內地存在死刑,但澳門沒有,經熱烈討論及平衡歷史和尊重特區政府下,基本法最後未有將死刑列入其中,給予空間讓特區政府適當處理;二是駐軍問題,葡治時代早前澳門曾有駐軍,後期撤走,故回歸時葡治沒有駐軍,但為了體現國家主權及保護特區,經基本法草委收集各方意見及溝通後,認為駐軍有其必要性,故列入基本法。回歸後解放軍入澳、“駐軍法”在立法會通過,解放軍根據“駐軍法”及本地法律做了應做的工作,亦與特區政府及居民保持良好的溝通。
居民支持一國兩制
回顧基本法由起草及回歸後的成功實踐,崔世昌表示,基本法確立了“一國兩制”方針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受到居民的支持。雖然開始時大部分居民對基本法沒有深入理解,但經過廿多年實踐,大家基本上已認同,鄧小平先生的偉大構思從科學理論變成實踐,“一國兩制”奠下堅定基石。然而,基本法始終離不開憲法,憲法與基本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須在實踐中不斷深入探討,並根據實踐作出不同理解後,做好適當的解釋及研究。
他認為澳門在實踐“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過程中,基本法發揮重要作用,基本法的條文除了保障居民的權利及義務,亦對各方面的事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為後來特區政府成立後訂立的法律及制度作出指引。值得探討的是,澳門制定的法律通過後,需由立法會交行政長官“刊憲”,再提交人大常委會備案,若有問題的法律會被人大常委會發回,但事實上從未試過發生。這體現不論中央及特區政府都非常關注澳門法律與基本法及憲法可能會出現抵觸的事情。
三方面宣傳基本法
談到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宣傳基本法有何新要求及新任務。崔世昌認為,要學習及認真理解“二十大”精神,一是要確保中央管治權及澳門自治權的相輔相成;二是一向都有文件及鄧小平思想中提及的“愛國者治澳”,值得特別關注;三是要繼續宣傳及推廣基本法和憲法,尤其是隨着國家安全的全面及深入化,本澳雖然已在○九年制定國安框架性法律,亦在一九年成立國安委員會,但目前需要進一步修改以符合最新形勢,有關國安法修訂案已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中。
他認為未來要宣傳推廣基本法,小學、中學、大學的教育程度需有不同課題,讓他們認識理解憲法與基本法,有利未來參與社會事務;同時,新舊公務員團隊都應適時作培訓及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