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本法頒佈卅載的法治實踐
一九九三年三月卅一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完成立法程序,以國家主席令第三號正式頒佈。三十年過去了,澳門特區認真貫徹落實基本法,在民生和經濟等領域碩果纍纍,在法治和“一國兩制”實踐方面亦取得了輝煌成就。
一、依法治澳取得長足進步
在“一國兩制”下,依法治澳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隨着基本法的頒佈實施,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區憲制基礎。特區成立後,透過第三/一九九九號和第一三/二○○九號法律訂定了規範性文件的類型和公佈格式,特區不斷完善法律和行政決策程序,為公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持續完善基本法的實施機制,以及加強對澳門居民權益的法律保障。逐漸形成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法治體系,豐富和開拓了本地法學理論。
值得強調的是,特區各政權機關堅持依法治澳,多年來切實按照憲法和基本法嚴格辦事,着力發揮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根據基本法各司其職、相輔相成,依法維護了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在過去一些政治事件的處理上,特區堅守了法律底線,重申了依法治澳首先是依照憲法治澳,必須尊重憲制原則,尊重我國根本制度。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政府,其重要原則之一就是特區不能侵犯中央依據憲法和基本法所享有的權力。
除對五大法典作修訂外,特區一直以來重視完善立法會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維護國家安全法等重要法律,不斷鞏固愛國愛澳力量,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另外,特區持續加強憲法、基本法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和法治社會建設。在這個過程中,特區培養形成了一支熟識憲法和基本法的法治工作隊伍,他們忠於國家、忠於特區、忠於人民和忠於法律。
在過去卅載,國家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依法落實了中央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在祖國的大力支持下,特區社會經濟各方面均得到迅速發展,依法治澳穩步推進,澳門不斷深化探索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漸漸形成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法治體系和法治社會。
二、橫琴深度合作區建設不斷豐富“一國兩制”理論和實踐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是“一國兩制”的新示範。回歸以來,國家一直大力支持澳門特區經濟發展,包括簽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和橫琴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及由廣東省制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等,賦予澳門“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定位,與“一帶一路”、大灣區和合作區政策等有機對接,為二○三五年基本實現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目標,以及全面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國際一流灣區宏偉目標,提供堅實保障。其中,合作區建設的首階段目標是至二○二四年時,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體制機制運作順暢,創新要素明顯集聚,特色產業加快發展,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與澳門有序銜接,在合作區居住、就業的澳門居民大幅增加,琴澳一體化發展格局初步建立,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支撐作用初步顯現。
澳門今天所取得的成績,以及合作區成立均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重要標誌,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模式更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典型例子。合作區對外開放成效顯著,澳資企業快速增長。根據官方公佈數字,合作區在成立首年新增外資企業九百七十一戶,其中新增澳資企業佔比高達七成二。
三、總結與展望
基本法頒佈已卅載,澳門特區發展成就舉世矚目,向全世界充分說明了堅持“一國兩制”道路的正確性,“一國兩制”是一好制度,是保障澳門長期繁榮所必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離不開依法治澳,必須健全完善依法治澳的制度和機制,堅持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充分發揮澳門優勢和特點,從澳門實際出發,借鑒域外法治最新成果,不斷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精華,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到特區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此外,在法治社會的建設方面,離不開對特區法治隊伍的培養,儘管特區經過多年努力,已培育了一大批法律人才,今後尚應加強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領悟,包括關注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最新成果等。
相比三十年前,今天我們有更多的發展機遇,特區應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和國家賦予的新的歷史定位,團結帶領澳門居民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更多居民包括公務員隊伍的理想信念與國家發展道路緊密結合起來,厚植奉獻社會和人民的公僕精神,共同以實際行動不斷豐富“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律師
李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