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騎師違規被罰
澳門賽馬會三月二十五日賽事受薪董事報告(摘要)
撮要事項:
停賽/罰款:第一場黃世浩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被停賽兩個賽事日,以及被罰款二千四百港元。第三場艾華利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被停賽一個賽事日,以及被罰款三千港元。第三場約尼斯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被停賽兩個賽事日。
譴責:第二場高君濤因跌掉其馬鞭而被譴責,約尼斯因向內斜跑而被譴責。
馬匹情況:下列馬匹十一日內不准出賽,直至完成所述要求為止(除特別註明外)。第一場“大財運”(入閘極為困難)試閘。第五場“白龍駒”(表現)試閘,“型仔喜悅”(表現)試閘。
策騎指示變更:第五場“莫特上校”相應策騎。
第一場:“大玩意”(普健士)跑離一千二百米處後勒避(參閱研訊報告)。
“夠響識贏”(劉永康)起步稍慢,繼而斜跑至賽駒後方取貼欄位置。
“大財運”(高君濤)極為難以入閘,事件中其眼罩及馬籠頭鬆脫須重新配戴,導致開跑時間延遲。練馬師賀蘭杜夫被告知,該駒十一日不准出賽直至試閘至小組滿意為止。起步笨拙,表現不如預期。賽後接受獸醫檢驗,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騎師謂該駒起步時欠佳,惟全程走勢順暢,其後於直路力弱。
賽事事件及研訊:小組就跑離一千二百米處事件研訊。並聽取“大玩意”騎師普健士及“永和”騎師黃世浩的證供。“永和”騎師黃世浩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例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細節為跑離一千二百米處,容許其坐騎在沒有足夠帶離“大玩意”情況下向內斜跑,導致“大玩意”失去應有跑線及須勒避。騎師黃世浩被判罰停賽兩個賽事日(日期待定),以及被罰款二千港元。黃世浩有權提出上訴。
第二場:“國金戰神”(高君濤)跑離二百米處,騎師意外地跌掉其馬鞭因而被嚴厲譴責。
“勇強騏驥”(普健士)躍出時挨擦閘箱一側。須約束避開未有足夠帶離下向內斜跑的“夠響贏瑪”後蹄。騎師約尼斯被嚴厲譴責,並告知日後於斜跑時須有足夠帶離。接近一百米處輕微向外斜跑,須收慢避開“逍遙尖子”後蹄。表現不如預期。騎師謂賽事期間受到干擾並有外閃傾向。他補充坐騎領放表現較好,並未有適應復出是日賽事。賽後接受獸醫檢驗,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
第三場:覆磅前,小組查看賽事巡邏影片,以考慮“延安龍”是否有足夠理據對跑獲第二名的“艷姿媚”(約尼斯)提出抗議。小組認為未有足夠理據並宣佈覆磅完畢。
“盛通寶寶”(高君濤)起步笨拙,輕微失蹄。
“艷姿媚”(約尼斯)跑離二百米處被“鑽飾江河”撞向外並挨擦“協會八號”。於事件中須收慢移向內避開“延安龍”後蹄。
賽事事件及研訊:小組就跑離八百米處事件研訊,並聽取“先鋒英雄”(徐錦輝)以及“駿騰先鋒”(艾華利)的騎師證供。“駿騰先鋒”騎師艾華利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細節為跑離八百米處,容許其坐騎在沒有足夠帶離“先鋒英雄”情況下向內斜跑,導致“先鋒英雄”須約束。艾華利被判罰停賽一個賽事日(日期待定),以及被罰款三千港元。艾華利有權提出上訴。
小組就約五十米處事件研訊,並聽取“艷姿媚”(約尼斯)以及“延安龍”(田中正一)的騎師證供。“艷姿媚”騎師約尼斯承認違反澳門賽馬會賽事規第132(i)條不小心策騎,細節為跑離五十米處,容許其坐騎在沒有足夠帶離“延安龍”情況下向內斜跑,“延安龍”因此受擠迫及須勒避。約尼斯被判罰停賽兩個賽事日(日期待定)。約尼斯有權提出上訴。
第四場:“天天至尊”(高君濤)躍出後失卻平衡被“聯安大兄”撞着。約五十米處須收慢避開“年年贏”後蹄,當時“年年贏”被受催策下向內斜跑的“盛通之寶”輕微帶向內。熱門落敗。騎師謂坐騎全程走勢順暢,惟接近終點處受到一些干擾導致須被收慢。賽後接受獸醫檢驗,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
“盛通之寶”(徐錦輝)中段搶口,一段頗長途程步速收慢。跑離五百米處當未能改善其位置時受困,繼而於直路早段難以望空。
第五場:“莫特上校”(徐錦輝)賽前相關人士告知小組由於排外檔,他等欲指示騎師是日試圖置較後位置。按指示策騎。
“白龍駒”(田中正一)賽事大部份途程外閃及走勢嚴重不規矩。接近七百米處當不利地貼近後蹄時須約束。熱門落敗。騎師謂坐騎全程走勢欠靈活。賽後接受獸醫檢驗,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練馬師蔡鎮威被告知該駒十一日不准出賽,直至試閘至小組滿意為止。
“型仔喜悅”(約尼斯)起步稍慢,繼而被“明軒一號”撞着。起步後不久,當貼近“浩勝駿皇”後蹄時須約束。於對面直路嚴重搶口,數度勒避避開後蹄。練馬師譚文就被告知據該駒表現,十一日不准出賽,直至試閘至小組滿意為止。表現未如預期。賽後接受獸醫檢驗,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