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調研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港澳事務職責
中央組建港澳工作辦
【本報消息】據新華社訊: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眞貫徹落實。
不再單設國務院港澳辦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第五點提到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