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五人未辦在生證明
三月底前欠辦四月起暫停發放養老殘疾金
【本報消息】社會保障基金表示,今年約十四萬八千名領取養老金及殘疾金的受益人中,約四千五百五十九人仍未辦理在生證明。按法律規定,受益人每年均須辦理在生證明,否則會影響給付發放,如受益人三月底前仍未完成辦理,相關給付將由四月起暫停發放。
受益人無論身處本澳或以外地區,均可利用“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以面容識別技術,足不出戶完成辦理在生證明(如同時屬社會工作局及退休基金會受益人亦可一併辦理)。
此外,受益人也可攜同有效的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透過設置在全澳約五十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或親臨服務點辦理;行動不便或居於澳門以外地方的受益人,除以“一戶通”辦理外,也可委託他人或以郵寄方式向社保基金遞交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居於廣東省的受益人,亦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到廣東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資料會直接傳送至社保基金。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內的 “在生證明”專題網頁(www.fss.gov.mo/zh-hant/sites/vida)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