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佈
【中新社北京十六日電】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十六日全文公佈。方案明確,中央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二○二三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二○二四年底前完成。
中央組建五部委辦
方案共分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深化全國人大機構改革、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深化全國政協機構改革、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五部分。
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面,方案明確,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
方案明確,組建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優化全國政協界別設置。
在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面,方案明確,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範管理。組建國家數據局。優化農業農村部職責。完善老齡工作體制。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
精減5%人員編制
在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方面,方案明確,精減中央和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人員編制統一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進行精減。地方黨政機關人員編制精減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結合實際研究確定。縣、鄉兩級不作精減要求。
方案說,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統籌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地方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改革方案報黨中央備案。推進機構改革情況和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