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向國安處提交資料罪成
前“支聯會”三人囚四月半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已宣告解散的香港“支聯會”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否認控罪的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早前被裁定“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十一日判處三人各監禁四點五個月。
前“支聯會”被控前年年中未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成立以來職員的資料等。警方國安處指出,有理由相信“支聯會” 涉嫌作為“外國代理人”,於是引用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向其發出通知書,索取其財政、活動等資料,最終“支聯會”未提交。
三人均會提上訴,其中兩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鄒幸彤拒絕接受保釋條件,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