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戰略規劃未來發展建設
高開賢促深合區加強立法協同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高開賢建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部門加強立法協同,對深合區未來發展所必要的制度建設進行整體性的戰略規劃,從立法政策上合理確定未來的立法規劃和各不同立法主體之間在制度建設上的許可權職責劃分,按照法制建設的一攬子清單推進法規的制訂出台,為深合區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兼顧利益滿足發展
高開賢指出,確定立法需求首先要在立法政策上做好幾點,一是處理好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與深合區收益共用機制之間的關係。兩者之間是一種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間的緊張關係,如何兼顧當前利益,又滿足長遠發展目標,是合理釐定立法政策、加強協同立法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是處理好協商機制與高效決策之間的緊張關係。深合區作為兩種制度融合的新型治理模式,既要兼顧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又要高效進行行政決策。由於參與決策主體多元,決策環節較多,這種共建性的治理模式,需要在執行機制上有切實可行的配套性制度加以保障。
協同配合地區關係
三是處理好屬地管轄與合作區管委會之間的關係。從根本上說,良好的營商環境需要兩者協同配合,相互支持,因此,在相關制度設計上要注意兩者之間的協同性和一致性。
同時,要構建層級分明、功能完整的協同立法體系;充分調研,明確緊要立法事項,夯實銜接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