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10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寬關滿月百四萬內地客訪港
蔡天鳳母入稟禁鄺球出售豪宅
肢解案女嫌內地落網移送港
港府:強烈反對聯合國委員會以偏概全
警檢五走私快艇起訴三船主
四成受訪港青認工資過低
去年增409宗愛滋感染個案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3月8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警檢五走私快艇起訴三船主

    首引“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罪

    警檢五走私快艇起訴三船主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警方七日通報,前年檢獲五艘走私快艇,當天拘捕三名快艇的登記船主及掌管人,將起訴“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罪,是警方首次引用相關條例。

    案情指,前年十一月,警方接獲線報指,有走私分子將用作走私的快艇藏在偏遠地方。警方鎖定近大嶼山附近的淺灘突擊搜查,檢獲五艘快艇。調查期間,警方發現四艘快艇註冊用途為遊樂船,另一艘沒有記錄。

    部分有黑社會背景

    五艘快艇沒有設座位,未設有足夠的救生、照明、防火設備。警方懷疑快艇並非用作遊樂而是載貨,但檢獲的快艇仍新簇,應是有人接獲執法消息將船隻藏起來未使用。

    三名被捕人士年齡二十八至五十九歲,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警方相信被捕人屬走私團伙的成員及主腦。

    警方稱,這次是首次引用香港法例第六十章第十四A條“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七年及罰款二百萬港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