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藝文項目第二次成功入選
澳十一項目入圍國家藝術基金
【本報消息】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二〇二三年度資助項目名單於本月三日公示,共有廿一個港澳特區藝術機構、藝術工作者的申報項目入圍。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項目兩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項目五項、美術創作項目兩項、傳播交流推廣項目三項,以及藝術人才培訓項目兩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七項。其中本澳佔十一個。
港澳申報入圍增三
公示指出,國家藝術基金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政策,是中央政府支持港澳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舉措。此次是自二〇二一年七月實施該政策後,港澳第二次參加申報,反響積極熱烈,入圍項目較去年增加三項。
該政策將通過項目資助的方式,大力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澳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助力香港、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昨發出新聞稿,對本澳十一個申報項目成功入選國家藝術基金表示祝賀,認為可促進澳門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是次為本澳藝文項目第二次成功入選,且較上年增加兩個項目,感謝祖國給予肯定和支持推動本澳藝文發展,同時熱烈祝賀澳門藝術項目獲國家藝術基金立項資助,相關項目獲得國家藝文評審機制認可,為澳門藝文業界提供更多資源和平台。
撑澳打造“一基地”
綜觀本澳入選項目中,在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有兩個項目,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各有三個項目,美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各有一個項目。本澳代表項目再次成功入選,有助促進澳門藝文界的多元及專業化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開拓澳門文藝發展的繁榮新局面。
去年,澳門特區首次入選九個項目,今年再次成功入選十一個,進一步為澳門打造“一基地”提供有力支持,對提升藝術創作、培養藝術人才、開展文化交流起促進作用,將助力澳門藝文事業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時,文化發展基金將推出“國家藝術基金配套計劃”,向獲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澳門文藝項目提供配套資金,支持相關項目落實執行,藉此鼓勵本地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朝向多元或專業化發展。
明年度下月中申報
國家藝術基金同時公佈二〇二四年度資助項目的申報指南,申報時間為四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國家藝術基金向澳門開放包括:“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以及“美術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符合條件的澳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頁(www.cnaf.cn)提交申請。社文司辦鼓勵澳門藝文業界積極申報,有意申報者可瀏覽國家藝術基金網頁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