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碎屍案四被告提堂
押後五月八日再訊 前夫涉盜竊今區院處理
【香港中通社廿七日電】廿八歲香港名媛蔡天鳳遭前夫一家謀殺並碎屍案,行徑駭人。警方日前拘捕前夫一家四口,廿七日首次到法庭提堂。四人庭上毫無悔意,神色自如;案件押後至五月八日再訊;其前夫另涉盜竊案將於廿八日區院處理。
四人庭上神色自如
四名被告依次為受害人司機及前大伯、三十一歲鄺港傑,受害人前夫父親、六十五歲鄺球,受害人前夫母親、六十三歲李瑞香,及受害人前夫、廿八歲鄺港智。
案件於當日上午約十一時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四名被告皆羰黑色衣物,身材都偏矮小;在多名庭警及懲教人員看守下步入犯人欄。鄺球在書記讀出控罪詳情後,清楚表示“明白”,之後一直四處張望;兩子低聲回應,神色自如;只有李瑞香全程低頭不語。
四名被告無律師代表,到庭後交當值律師處理。
三名男被告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三人於二○二三年二月廿一日,新界大埔汀角路龍尾村某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女被告則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其於二○二三年二月廿三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銷毀對李瑞香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毋須答辯還柙看管
控方申請四名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五月八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一系列科學鑑證及通話紀錄檢查。
庭上只有李瑞香提出保釋申請,求情指五年來一直照顧受害人和鄺港智的兩名幼子,遭控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過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四名被告皆需還柙看管。
庭上並處理被告鄺港智涉及一宗區域法院案,被控七項盜竊罪,該案原訂於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區院開審,但由於鄺港智之後失去聯絡,法庭於同年八月發出拘捕令。此案將於廿八日在區域法院處理。
前家翁情婦或被控
案件提堂全程不到半小時;大批記者及市民九時就到法院等候旁聽。
案件不排除有第五名被告,警方廿六日拘捕死者前家翁情婦四十七歲伍氏女性,在娛樂場所工作。因協助租用大埔碎屍村屋,以及事後在尖沙咀租用單位協助死者前夫匿藏,涉嫌協助犯罪被捕。警方將進一步調查其事前是否對殺人計劃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