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着不平
最近網絡上傳得沸沸揚揚的,都是人工智能在眼不見之處被研發了那麼久,終於砰地一聲,可憑一時三刻的數據輸入和程式編碼,高速生成電繪圖像、3D合成甚至短詩、散文、小說。這種科技突破所創造的翻覆非同小可。它直接掀起了三個最基本問題:一、創作者為何還要創作?二、受眾購買創作的時候究竟在購買甚麼?三、我們以後還做職業創作嗎?
我想如果創作真的完全只為了貢獻,那麼我們的貢獻肯定不及人工智能多。如此一來,豈不是必須承認創作終歸得有自我實踐(簡稱“自爽”)的部分嗎?關於二,天知道呢。你讓我回家看着滿屋不知甚麼時候消費回來的“戰利品”,痛定思痛,天呀當時到底失了甚麼心瘋才買了那麼多身外物?要是我能數據化自己就好了。
如果你有幸試過一時心血來潮,相中某張藝術作品,並慷慨地為它付費,那是剎那間神啟/撞鬼似的魔幻。到你神志清醒時,支票已經畫過押,卻還是滿心歡喜地等畫到,把別人的大作掛在家中。我想跟AI買畫與跟真人買畫的差別,也許是當你偶爾在家中,視線不期然地停在畫家的作品中神遊,靈魂一時被勾走,若有所思,當魂魄回到現世來之前的最後一念,電光火石間居然想許願,希望畫家生活得幸福,祝福他能隨心所欲,做出他想做的突破。想到這,你忽然眼角掛了一層眼水。也許,終歸與一顆心靈連結是一種特權?
關於三,站在創作者的立場,我倒覺得原來能有“想不出來、畫不出來、寫不出來”的時間,那過程本身,其實都很不錯,雖然自盤古初開以來,人類就想消滅所有的“gap”,但目前我們起碼有自由說:就是寫不出來啊啊啊!還能無恥而盡興地捵床捵蓆。有這種劣等思想,是否只說明了我是山頂洞人食古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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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