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啓明任副主席
十九城規會委員續任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續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並委任委員莫啓明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批示自三月二十日生效。
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十九名城規會委員:柯慶耀,呂澤強,蔡韻璇,譚志煒,蕭志泳,沈強,盧偉國,楊道禮,曾遠榮,雷民強,高岸聲,張健中,鄭洪光,余亮豪,盧俊宇,黃國基,陳榮達,梁普宇, álvaro dos Santos Rodrigues。
委任下列人士為第三/二〇一四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九)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莫啓明,丁啟安,施冠雄。並委任莫啓明委員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
指定七代任人
續任下列人士分別為第三/二〇一四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一)、(三)及(五)至(八)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羅志堅——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代任人;蘇建明——文化局長代任人;陳美寶——環境保護局長代任人;郭杰平——房屋局長代任人;梁美玲——法務局長代任人;許耀明——旅遊局長代任人。以及委任下列人士為第三/二〇一四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四)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林志劍——交通事務局長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