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器官移植機制礙了誰?
女嬰芷希患急性心衰竭,去年底成功接受內地跨境捐贈心臟進行移植,目前康服進展良好,已毋須使用強心藥和呼吸器,並已由兒童深切治療部轉到心臟科病房繼續治療。
芷希去年十二月接受來自內地的心臟,是全港首宗來自內地的器官移植手術。醫衛局近日表示,盼望能夠借此案例建立長效機制,將香港的醫院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協助需接受器官移植的港人,移植專家及病人組織對此均表示支持。然而卻有公立醫院醫生稱內地一直被國際質疑存在非法買賣器官問題,擔心開了接受內地器官供港移植的先例,會影響香港醫學界聲譽,甚至憂慮香港醫學界會被拒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及培訓。
對於該醫生的言論,令人感覺其不重視生命,與為人醫者應盡的救死扶傷義務背道而馳。正所謂生命大過天,一個不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只重視金錢、職位的醫生,實在枉為醫者。幸好,有關方面沒有按該醫生的說法去做,否則芷希的命根本就不是命。
近年來內地在人體器官的捐獻工作已有長足進步,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更獲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的高度認可。香港一些所謂醫生和專家,仍抱着以往的偏見,拒絕與國家接軌,是對國家進步的無視,更是對港人生命的極度不尊重。
易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