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加價最高一成四
【本報消息】環境保護局訊:國際天然氣市場價格近期快速上升,鄰近地區的天然氣市場價格與去年同期比較亦大幅上調,引致供澳天然氣的採購成本增加約兩成。按照《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附件四第二條第七款的規定,因應購買各類天然氣單位價格的年度變動,須相應調整客戶的售氣價格。為此,特區政府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調整售氣價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登有關行政長官批示,並由即日起生效。
四個客戶組別的天然氣售氣價格將分別上調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四,包括A 組(營運商)、B 組(非住宅客戶)、 C 組(大客戶)、D 組(特別客戶),其中住宅客戶(A組)為主要的天然氣用戶,預計每月平均用氣費將增加約七點五元。
其中,營運商是指燃氣設施營運商,由其向住宅用戶供應天然氣及負責管理建築物內的燃氣設施。
環境保護局將督促專營公司與上游供氣商積極協商,完善供澳天然氣的採購工作,盡量降低成本,減少居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