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勒索街坊法辦
【本報消息】因勒索罪成緩刑男子再度作案,前年十一月勒索一名相識多年的街坊。訛稱可助事主化解糾紛,要求每月定時存款至指定帳戶,否則對事主及其家人不利。事主擔心家人安危,至今共向疑人轉帳超過十萬澳門元,直至前日始向司警報案。司警同日於新口岸區某酒店門外截獲疑犯。
年餘索款十萬
涉案男子姓陳,廿二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
司警前日上午約十一時接獲事主報案。經了解獲悉,事主與嫌犯是自小相識的鄰居。事主前年十一月因事與他人爭吵,陳某其後找到事主,指其“得罪人”,並腳踢事主。其後稱自己可以協助“解決”,要求事主每月十日存款至指定帳戶,否則對事主及其家人不利。事主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全,多次存款三百至八千澳門元不等,至今合共交出約十萬澳門元。經與家人商量後決定報案求助。
前案判囚緩刑
司警經調查後鎖定嫌犯身份,前日下午於新口岸某娛樂場外截獲疑犯。期間有人承認作案,有關款項已用於日常生活開支。司警翻查資料,發現疑人於二〇二一年二至三月間,以同一手法勒索四名未成年學生,被法院判處兩年九個月徒刑,緩刑三年。警方以勒索罪將其落案,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