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問候費?
農曆新正頭,吉祥話說多向來人不怪,但要是新年問候變成“收費服務”的話,恐怕就未必人人受落,甚至還會招致反感。
有中山網民正月十二食宵夜,被店家問候“新年好”,結賬時赫然發現賬單上多出一項名為“新年好”的十元收費,對此大為不滿。涉事店家回應媒體表示,新年伙記三工,許多店家都會加一、加二收費,其從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八每桌只加收十元服務費,已是“良心價”,而且會跟客人說清楚。至於為何到了正月十二還在加收此項服務費,店家負責人則解釋稱,可能是工作人員手動按賬單按習慣了。
說白了,所謂的“新年好”收費就是新年額外服務費,並非甚麼新鮮事,只不過是給改個應節名稱再加句新年問候罷了。春節期間,店家照常營業,人事、進貨等成本增加,相應加收些許服務費,消費者普遍理解與接受,但前提是必須預先明確告示額外收費事宜,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涉事店家聲稱有跟客人說清楚加收服務費,但爆料網民顯然結賬時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加上“逾期”收費,說明店家做法不規範,區區十元談不上牟取暴利,只是“良心價”也不可胡亂收費。為免得罪客人,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店家不得這樣不清不楚地加收服務費,否則客人聽了新年問候亦難以開心起來。
賓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