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服務澳門初心使命
“條例”鞏固深合區法制基礎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今日在省人大官網全文公佈。這是繼橫琴深合區揭牌後,廣東方面為此制訂出台的地方性法規,將為深合區管理運行和發展提供更為系統全面、更加明確細緻的法制基礎,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主題主線和琴澳一體化發展目標提供更有力支撐。
(廣州八日電)
本報記者 古楨輝 報道
訂制放權賦能
廣東省人大今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條例”相關情況。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強調,“條例”制訂主要體現三大特點,一是緊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設定的目標任務,凸顯合作區服務澳門的初心使命;二是針對合作區掛牌運行一年多來遇到的突出問題,重點明確管理執行機構的智能定位,理順廣東省、珠海市有關單位的權責關係,優化澳資企業的營商環境,完善澳門居民就業生活的制度保障;三是建立放權賦能長效機制,最大限度賦予合作區改革發展自主權。
細化四大產業
余建紅指出,圍繞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條例”明確支持保障的具體事項和措施,包括細化支持促進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中醫藥、文化旅遊會展商貿、現代金融四大產業內容,如支持設立、創建重大創新平台和國家級重大科研平台;支持構建特色微電子產業鏈,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支持發展大健康產業,推動依法開展前沿醫療技術研發和應用;支持推動文旅跨界融合,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支持創新發展現代金融業,探索構建高水平開放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等。
同時,在強化人才支撐方面,支持合作區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綜合改革試點,加強與澳門“優才計劃”的銜接,建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人才招聘、評價激勵、科研管理等制度;明確實行更加開放、寬鬆、便利的人才停居留管理措施、臨時出入境政策和工作簽證政策。
明確稅收減免
“條例”還明確具體的稅收減免等措施,如對合作區內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以及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均依照國家規定予以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