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防治“燈下黑”
去年處分逾二千三紀檢監察幹部
【中新社北京七日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七日通報二○二二年對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數據顯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對紀檢監察幹部立案二千二百餘件,處分二千三百餘人,移送司法機關一百一十人。
廳局級及以上77人
其中,處分廳局級及以上幹部七十七人以及縣處級幹部四百六十餘人。
另據通報,二○二二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或反映二點二一萬件次,處置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線索一點七二萬件,談話函詢紀檢監察幹部七千餘件次。
此外,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紀檢監察幹部一點七九萬人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同日刋文指出:“此次通報的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再次警示我們,紀檢監察機關不是‘保險箱’,紀檢監察幹部沒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須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
打造紀檢監察鐵軍
文中還稱,要堅持政治機關首先必須政治過硬,進一步加強政治建設、能力建設、廉潔建設,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堅決防治“燈下黑”,以鐵的紀律打造忠誠乾淨擔當、敢於善於鬥爭的紀檢監察鐵軍。
有評論認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此番通報釋放出從嚴從實加強自我監督、堅決防治“燈下黑”的鮮明導向,顯示了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強自身建設,用實際行動踐行忠誠乾淨擔當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