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稻草與一噸稻草
電影在上畫後被腰斬的事雖不是經常出現,但也不算罕見,最普遍的情況是因為票房慘淡。而因為“演出者”反對而腰斬電影上映的事,在香港大概還沒有發生過。
畢竟正常情況下,所有“演出者”在開拍前都必會簽下合約,而且又已收取了全部或部分的片酬。只要拍攝過程或內容上沒有太大問題,都不會反對電影播出。偏偏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卻發生了如此罕見的情況,並且鬧得滿城風風雨雨。
要不是因為有參與拍攝的女學生以萬言書剖白反對公映不果,公眾根本不知道法律基礎原來只來自二○一二年由學校發出的《學校重建計劃紀錄片拍攝事宜同意書》。正正就是因為當時已簽署了同意書,所以不管個別參與拍攝的女學生提出反對,都不能改變電影公映的計劃。更離譜的是竟然還有人可以聲稱從未收過反對意向。只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電影確堪稱社會縮影,尤其是那種以上壓下、以大欺小的作為,已經完全表露無遺。
最終令上映中的電影停映的,絕不是一直被校方無視的舊生,而是“牛下女車神”李慧詩成為了壓毀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然用一根稻草形容李慧詩確實有點不敬,畢竟於校方或張導而言,提出過反對聲音的舊生才是一根稻草。而李慧詩則是一噸稻草的份量,所以才會在她提出反對後急急煞停公映。到了這一刻,張導大概應該很後悔當日冒認記者時順手訪問了不相關的李慧詩,而且選擇了將這十幾秒的片段播出吧!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