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執消保法護澳形象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共接獲四千二百三十宗投訴,經調查後,有八十二個卷宗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展開處罰程序,主要涉及飲食服務類、食品及飲品類、個人護理產品及服務類。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去年元旦生效,消委會持續巡查及監察物價,有一定的成效。但總有一小部分商戶存僥倖心理,遊走在法律邊緣。
商戶違反“消保法”不僅影響民生,亦會破壞旅客對本澳“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印象。隨着明日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全面恢復,開放內地旅行團來澳,相信很快迎來經濟復甦。旅客在澳消費的經驗直接影響他們對旅遊城市的看法,以及是否再次來澳旅遊的意慾。
相關部門應嚴格執法、加強監察,增加巡視物品價格的次數。希望特區政府加快修訂消委會的組織法,以及盡快出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保障公眾合理消費權益。亦應對商戶加強宣傳相關法律細則。商戶作為旅遊城市“一線服務業”,更應做到良好的服務態度迎接旅客。消費者在購物時應細看包裝標籤,以減少爭議。倘遇上爭議,消費者可通過“消保法”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蔓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