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指導准照下月杪到期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訊:按照第一六 / 二○二○號法律《職業介紹所業務法》規定,今年三月卅一日到期的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各持有人須於准照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至六十日期間向勞工事務局申請辦理續期。倘少於三十日前提出,須額外繳付多一倍續期費用;另倘有效期屆滿前仍未提出,准照會被註銷。因此,准照持有人務必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續期申請,提交所需的申請文件。辦理續期可透過掃描二維碼於網上申請,或以紙本方式提交。
倘若以紙本方式提交,可於勞工事務局辦公時間(周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親臨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二二一至二七九號先進廣場一樓)辦理。居民如欲了解詳細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可瀏覽網頁(www.gov.mo/zh-hant/services/ps-2119/ps-2119b/),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七二 · 一九二八)查詢更多有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