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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推多類型安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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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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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推多類型安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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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養老社會保障制度應多元化 (資料圖片)

    政府應推多類型安老計劃

    據報本澳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統計暨普查局預測,二○三六年本澳人口將超過七十五萬,其中長者將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點七,換言之,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另據一項關於本澳長者需求的研究報告指出,本澳六十五歲及以上人口安老院舍需求比率為百分之三點七五,六十歲及以上人士日間護理服務及家居照護服務的需求比率分別是百分之○點六八及百分之○點八六。

    本澳現有三層的養老保障體系,第一層保障為一般居民提供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該制度以“社會保險”原則運作,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登錄於本制度的受益人(僱員、僱主、任意性制度供款人)的定額供款、政府總預算經常性收入的1%撥款,以及博彩撥款;並向合資格受益人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養老保障,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第二層保障為旨在加強澳門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以及補足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相關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簡單說,即鼓勵和推動僱員及僱主(非強制性)以共同或個人方式參與供款計劃,有關供款用以投資(經政府認可的退休基金)進行增值。在一般情況下,個人帳戶的款項須年滿六十五歲方可提取,以達到提高退休保障和生活質素的目的。特別的是,《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規定,每年在財政預算許可的情況下,澳門特區政府可向合資格帳戶擁有人的公積金個人帳戶進行“預算盈餘特別分配”,以及向首次獲撥款資格的帳戶擁有人發放一萬元鼓勵性基本款項(啟動款項)。第三層保障為澳門特區政府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弘揚敬老美德,於二○○五年起向六十五歲的長者發放敬老金。

    與過往相比,本澳現有的三層的養老保障體系,確實可為長者的退休生活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然而,其不足之處是過於依賴政府的財政支持和受經濟周期的影響。再者,倘若長者要過上較為舒適的退休生活,單靠上述的三層的養老保障顯然未必足夠。另外,本澳長者人數持續增長,對於有關福利及服務構成壓力。按照上述的評估,以目前本澳人口的發展趨勢來看,特區政府在未來十年至二十年在長者福利和服務的開支方面將會越來越大,因此,特區政府確實有需要考慮推動更多不同類型安老服務計劃,以減少特區政府未來在這方面的開支。故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考慮向長者推動實施以房養老的服務,如可參考香港的做法,制訂安老按揭貸款安排,讓有需要的長者選擇以自住物業抵押申請貸款,以每月獲得足夠的生活費,並可繼續安居於該物業直至百年歸老,保障退休生活質素。這樣便可令一些擁有自置物業的長者,可在退休後的有生之年每月均獲得一定的生活費,從而可在某程度上減少對政府相關福利和服務的依賴。

    筆者亦留意到香港有證券公司早年推出的終身年金計劃,年滿六十五歲人士只要繳付一筆過保費後,即可終身提取年金;保金下限為五萬元,上限為一百萬元。有關計劃可讓長者轉化部分積蓄,在有生之年,每月獲得穩定收入。據報道,按照有關計劃,以4%內部回報率為例,男性在六十五歲投保,每一百萬元保費,預料每月可獲約五千八百元固定年金,年金率約7%。女性方面,由於預期壽命較長,同於六十五歲投保,年金率為5.4%至6.4%。筆者認為,上述計劃亦不失為一項頗具吸引力的安老服務計劃,因為並不是所有長者在退休時均會擁有自置物業,但他們倘若有一筆現金積蓄,便可透過參加相關計劃而每月獲得一定的生活費,以保障自己在退休後的現金流,確保退休生活的質素。因此,亦建議特區政府可參考有關計劃,向本澳的長者推出類似的安老服務計劃,以減輕特區政府在日後提供相關福利和服務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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