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擬調升至四十元
【中新社香港十日電】一月十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香港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三十七點五元調升至四十元,增幅為百分之二點五元或六點七。
特區政府將於一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二〇二三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三)公告》,並於十八日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如獲立法會通過,經修訂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今年五月一日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對委員會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這項重要及具挑戰性的任務感到高興。
最快五月實施
孫玉菡表示,特區政府經審慎考慮,認為委員會已進行全面及持平的討論,適當履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法定職能,而委員會的建議也已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同時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特區政府接納委員會的建議,並相信這有利於香港的整體利益和發展。
此外,特區政府亦會於十三日在憲報刊登《二〇二三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九)公告》,並於十八日提交立法會。該公告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就某工資期須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一萬六千三百元(現時為一萬五千三百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配合法定最低工資修訂水平的實施,經修訂的金額上限將會與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同日(即五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