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版新冠防控方案發佈
對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
【中新社北京七日電】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一月七日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圍繞疫苗接種、加強監測預警、優化檢測策略、調整傳染源管理方式等方面作出修訂。
更名為新冠感染
《方案》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明確指導原則,提出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科學、分級分類”的原則,堅持常態化防控和疫情流行期間應急處置相結合,壓實“四方責任”,提高監測預警靈敏性,強化重點人群保護,實現“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標,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新冠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在疫苗接種和個人防護方面,《方案》倡導公眾特別是老年人積極主動全程接種疫苗和加強免疫接種;對於高風險人群,在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滿六個月後,可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方案》明確常態化和應急情況下需要開展的重點監測工作。常態化情況下,主要開展病毒變異監測、個案報告、哨點醫院監測、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城市污水監測等。應急情況下,增加核酸和抗原檢測監測、部分醫療機構門(急)診監測、重點機構監測、學生監測、社區人群哨點監測等。明確監測信息和疫情信息發佈要求,根據防控需要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不再啟全員核檢
在優化檢測策略方面,《方案》提出,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對有關就診人員和住院患者、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社區重症高風險人員等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明確社區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檢測點,保障抗原檢測試劑充足供應,保證居民檢測需求。
《方案》調整了傳染源管理方式,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要求,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輕型病例可採取居家自我照護,其他病例應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在優化重點環節防控方面,《方案》規定,加強對重點人群、重點機構和行業、大型場所、農村地區的疫情防控工作,注重保護重點人群,降低聚集性疫情和重症風險。
疫情嚴重時重點黨政機關和重點行業落實工作人員“兩點一線”和人員輪轉機制,保障社會正常運行。
《方案》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間採取緊急防控措施,結合病毒變異情況、疫情流行強度、醫療資源負荷和社會運轉情況綜合評估,適時依法採取臨時性的防控措施,減少人員聚集,降低人員流動,減輕感染者短時期劇增對社會運行和醫療資源等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