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的爭取與給予
楊明昨日提早放監,離開監獄後沒有依照習俗先回家“跨火盆及用柚葉沖涼”,而是第一時間返回電視城與藝員部高層樂易玲見面認錯,並且拍片公開道歉,承諾改過之餘更希望可以重新出發。
楊明在認錯片段中甫開口,不期然令人想起當年譚炳文配音的尤伯連納戒煙宣傳片,也許是因為語速同樣被刻意放緩的關係。片段中楊明的態度頗為誠懇,但總覺得只是為求保住工作的門面工夫。尤其是他的第二句“我啱啱喺入面出返嚟喇”,甚麼入面出面?連監獄兩字都不敢親口說出,憑甚麼令人看到他的誠意?而且他又提到獄中的十幾天想了許多,反省了許多。真要反省的話,應該早在事發後便開始了吧。而且真覺得自己做錯,又怎會花大筆錢打官司而不是盡早認罪呢?
況且當日駁回他上訴的法官在判辭中,亦指他認罪答辯反覆,顯示悔意只屬一般,實在很難令人感到他悔過的誠意。
事實上,楊明的“悔意”早已顯示過許多次。在二○一九年播出的《如果這樣生活》節目中,他回憶當年犯錯被雪藏再遭別人冷待,他已說過決定戒掉飲酒的壞習慣——“每一次出事都係因為飲酒,之後斷片,跟住先會做出嗰啲事出嚟。覺得自己好恐怖,同自己講唔可以再發生。”甚至在馬己仙峽道炒車前一個月接受傳媒訪問中,他亦表示憎恨過去的自己經常喝醉犯事而被捕,其時他更曾說醉酒是十多年前的事情,近年已成功洗底。但過不了一個月,他又再出事。
平心而論,楊明的悔意與誠意有多少,人人心裏的答案都不一樣。
不過,楊明也總算是為保住工作、重新出發做足工夫。只是機會除了自己爭取以外,也要別人給予,而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