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將禁旅店主動供一次性用品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台灣環保主管部門今日預告,七月起全台旅宿業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全台約有一點四萬家業者受影響。
台當局環保部門今天發佈新聞稿預告,將分階段對旅宿業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加以限制。
七月起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從七月一日起,業者不能主動提供,或不能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性用品,僅於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方可提供。
第二階段則規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性用品房型的至少百分之五優惠價差,或標示各項一次性用品價格,實施日期由地方政府提前研議。
最高可罰款六千元
受限的一次性用品品項共三類,包括一次性包裝的洗髮水、沐浴乳及乳液等,以及例如梳子、牙刷、牙膏、一次性拖鞋等個人用品。
據當局統計,全台約有一點四萬家業者受新規影響,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