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被約談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民眾黨民代、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十五日兵分多路展開行動,不僅進入立法機構搜索高虹安辦公室,還以被告身份傳喚高虹安等涉案人士。
高虹安在參選新竹市長期間遭指控聘用前助理、男友李忠庭涉嫌詐領助理費,並要求助理們將部分收入上繳作為公積金,為高虹安私用,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台北地檢署立案偵辦後,陸續向立法機構調閱高虹安辦公室助理的薪資賬冊,並以被告身份約談前辦公室主任、以證人身份約談副主任等人。
檢調過濾相關事證後,十五日展開行動。檢察官帶隊到高虹安在立法機構的辦公室搜索,並帶走一箱資料;之後以被告身份約談高虹安、李忠庭等人。
高虹安曾針對指控表示,助理費問題一切合法合規,李忠庭確實從事助理工作;公積金制度非她辦公室發明,是延續以前做法,而助理代墊的費用之後都能報銷。
疑選後秋後算賬
據報道,台灣立法機構目前仍處在會期期間,除非機構同意或符合現行犯逮捕的要件,否則民代在會期中享有不受逮捕或拘禁的豁免權。檢方本次卻罕見地在會期期間就大動作展開搜索約談,被視為是在“九合一”選舉後“秋後算賬”。
當日,新竹市政府表示,如果市長當選人無法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宣誓就職,須在三個月內補宣誓;如果仍無法補宣誓,將依規定補選新竹市長。
根據台灣“宣誓條例”規定,縣市首長應於就職時宣誓,如果不依規定宣誓,視同未就職,須在三個月內另定時間補宣誓;若還是無法補宣誓,即視同縣市長職務出現缺額,須在三個月內進行補選。
新竹市政府表示,如果縣市首長未宣誓就職,將無法任命政務人員,相關業務將由局處的副局長、副處長代理。至於在補宣誓就職前的空窗期,將由當局派人代理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