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安法修改完善公僕宣誓制度
未來主管晉升須培訓成績優異
【本報消息】議員宋碧琪及龐川關注“愛國者治澳”的問題,如何加強公務員的愛國教育,又問當局有否評估機制確保公務員群體由真正的愛國者組成?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強調,需要培訓公務員“愛國者治澳”;按國安法修改建議,會考慮就任公務員宣誓有相應制度去完善。
關注領導力培訓班
行政法務範疇明年度施政方針辯論上,張永春引介明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時稱,為加強公務人員的培養,特區政府將完善培訓體系,並強化公務人員學習憲法、基本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法》等內容,築牢“愛國愛澳”基礎。
議員李振宇、宋碧琪、龐川關注公務員培訓的情況,並聚焦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的選拔。張永春回應時指出領導主管人員的任命由法律法規訂定,暫未有法律法規規定一定要修讀相關培訓班才可以做到處級主管,但政府會朝着這個方向做。最少處級主管人員的儲備達到一定數量後,會要求處級主管任命的前提是必須經過相關培訓班的培訓且成績優異。
了解不同部門運作
張永春稱,培訓班的好處是不同部門有心在公職生涯再發展的人員聚在一起,了解不同的部門運作,打通部門之間“老死不相往來”的文化,可互相理解部門人員的辛苦。
至於宋碧琪反映有部門因工作太多而派不出人員參加培訓班?張永春認為是主管的藉口,但他稱,領導主管人員的挑選一定要通過培訓進行,若不讓人員培訓,人員永遠沒有機會提升,當局會加強培訓班課程的設置。對於宋碧琪質疑有部門派比較“得閒”的人員參與培訓?他認為若設為晉升主管尤其處級主管的必要條件,相信問題會迎刃而解。
培訓人才晉升主管
對於宋碧琪追問時質疑如何確保參加培訓的選拔制度公平及透明,擔心用人為親?張永春回應稱,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會有相應的指引及要求,並非簡單的培訓,相信並非能由處級任意決定培訓人選。按行政長官的指示,已將參加課程的相關學員名單交予五司,供知悉屬培訓班的學員資料、現時職位及發展方向。
他稱,培訓班至今學員僅一百餘人,坦言目前所有處長人選要在這一百多人選拔並不現實,希望隨人才庫趨豐富,屆時具備條件在人才庫當中挑選,再設立相關法律配套。
李振宇問及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晉升的人員的情況,張永春稱,前三屆修畢課程的人員中,已有部分到橫琴深合區執委會工作,亦有升任處級、廳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