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擬訂新規
促中介機構擔公司債“看門人”職責
【中新社北京電】中國證監會十八日發佈消息稱,近日,證監會研究制訂了《關於註册制下提高中介機構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深化公司債券發行註册制改革,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加強債券中介機構全流程執業規範,督促中介機構切實承擔起“看門人”職責作用。
加強監管完善追責
近年來,中國境內信用債市場增速較快,已成為全球第二大市場,隨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發展模式轉型,債券市場正由“量的擴張”轉向“量質並重”的發展新階段。
據介紹,《指導意見》提出了強化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規範、提升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強化質控、廉潔要求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加強監管、完善立體追責體系等五個方面共十四條措施。其中,關於強化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規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主承銷商應構建以發行人質量為導向的盡職調查體系,充分掌握發行人經營、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引導發行人合理規劃融資結構,切實防範高槓桿過度融資。二是突出主承銷商督促發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質量職責,對影響償債能力和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事項進行全面分析和充分披露。三是對承銷機構發行配售環節提出明確要求,包括不得承諾發行價格或利率、不得將發行價格或利率與承銷費用掛鈎、規範簿記建檔過程和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
強化綜合執法震懾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完善立體追責體系。立足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堅持發行人、中介機構一體追責。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及其責任人未勤勉盡責,依法打擊“結構化”發債和返費等承銷環節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市場秩序。同時,推動行政追責和司法追責的高效聯動,強化綜合執法震懾。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吸納各方的意見建議,盡快推動《指導意見》的發佈實施,切實提升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為交易所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