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
上期提到黃遵憲任清廷駐三藩市總領事,親歷一八八四年的美國大選,寫了八首《紀事》詩。在最後一首他說:“烏知舉總統,所見乃怪事。”他覺得最怪,最難接受的是競選雙方,在語言、行動上的相互攻訐,他稱之為黨爭。全組八首詩的結句:“倘能無黨爭,尚想太平世。”是他的願望。
民主政制下,競選期間兩黨相互攻訐,如果焦點放在政綱、言詞,態度合乎基本禮節,是很正常的。不過我在美國居住了一段很長的日子,看過接近十次的大選,這些“攻訐”最近這十年變得越來越激烈,越接近人身攻擊,越似無賴罵街。然而,就我看來,這還不是最大的怪事。最怪、最叫人嗟嘆美國民主的墮落,是黨爭只為了該黨的輸贏,和人民、國家已經完全無關了。
最近通過的拜登有關經濟的方案,未曾通過前,“狐狸”新聞台(Fox News)記者訪問一位傾向支持方案的某議員:“你可曾想過,如果讓方案通過,將會幫助民主黨(拜登所屬黨)的中期選?”提問的只是新聞台的記者,但卻也代表了共和黨大部分人所最關心的問題。對這些人而言,方案對民生有沒有幫助,對國家是否有好處,一概不重要,關心的只是:這會不會影響我黨選舉的勝負。特朗普前,兩次奧巴馬,和最近拜登贏了大選,每次,共和黨國會的領袖都公開表示,他會聯合所有同黨的議員竭盡全力反對總統的政綱,不讓它得見天日。
我太天真了,還以為真正的民主是在多數人民表示了他們的意願之後,就是反對的也要放下一己的私意,全心全意把多數人民的意願變成事實。罔顧多數人民的意願,只顧自己一黨的輸贏,堅持小眾的意見,哪算是甚麼民主?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