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校長貪童餐補助判囚百九年
【本報訊】據中央社曼谷廿四日消息:泰國一名學校校長因為利用兒童營養午餐補助計劃貪污,被法院判處三百八十五年有期徒刑,男子認罪後減半到一百九十二年又六個月。
法院指出,男子的行為導致孩童營養不足,會有長期負面影響。
僅提供麵線魚露
這名叫做宋昭(Somchao Sithichen)的男子之前在泰國南部素叻他尼府的邦塔邁學校擔任校長。
二○一八年六月,有家長向當地教育單位投訴,學校的營養午餐只有麵線和魚露,當地一個反貪污團體隨後在網絡上曝光小朋友的營養午餐內容後,引起全國民眾關注。
泰國政府會補助營養午餐經費給公立學校,這間學校有兩百多位學生,每個學生每天的午餐補助費是二十泰銖(約合四點七澳門元),經過當地政府教育單位調查,宋昭獨攬購買食材的權力,然後從中中飽私囊。
《曼谷郵報》和泰國公視報道,素叻他尼府的貪污及瀆職犯罪法庭日前判決,宋昭觸犯刑法一百五十一條和一百五十七條,由於他共面臨七十七項指控,每項指控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總共三百八十五年。
服刑最高五十年
由於宋昭認罪並配合調查,法院減刑一半至一百九十二年又六個月,不過根據泰國法律,除非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個人服刑最高年限是五十年。
法院判決指出,雖然宋昭面臨的每項指控刑度不重,但整體而言是嚴重的行為,因為他的行為會導致孩童無法獲得足夠的營養,會對孩童有長期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