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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澳聞/特刋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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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民疑墮買樓陷阱恐失廿萬
議員促規管網售保健藥品廣告
工聯議員促加強監管樓花買賣
澳青冀推“體育+旅遊”融灣區
運毒觸犯刑法 切勿以身試法
科學館好戲連場 與眾同探科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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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10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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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議員促加強監管樓花買賣



有居民向李靜儀及梁孫旭求助

    接居民求助    認銷售手法存疑

    工聯議員促加強監管樓花買賣

    【本報消息】工聯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收到有居民在樓花“落訂”時懷疑墮入陷阱的求助,他們質疑銷售手法存在問題,希望社會警惕,呼籲居民買樓一定要注意,並促請政府做好監察角色,規範地產中介及發展商在賣樓過程必須遵守的義務及守則。

    無預售許可均無效

    李靜儀懷疑該樓花銷售時未有預售許可,指出有預售許可是“第一關”,否則可視乎無效。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地產中介是有義務為客戶提供詳細資料,包括樓宇的法律狀況等,故她陪同事主於上月二十二日向地產中介反映網上查不到樓宇預售許可資料,關注樓花銷售時有否樓宇預售許可,還是當時已取得樓宇預售許可,只是工務局網站未更新資料而無法查詢。

    但地產中介回覆要問發展商,她認為,此舉已抵觸上述所指義務,連樓宇的法律狀況亦無法向客戶提供。且“樓花法”有清晰的法定程序,但事主與地產中介之間並無簽署“睇樓紙”。

    操作不符“樓花法”

    對於事主所簽署的借據及買家資料表疑點重重,李靜儀認為,根據“樓花法”,事主與地產中介之間不是正式的買賣行為,梁孫旭稱,目前的操作不符合“樓花法”的法定要求,至於有關行為會否觸犯法律、制度是否仍有漏洞,希望當局規範地產中介及發展商在賣樓過程必須遵守的義務及守則,同時希望發展商盡快承擔責任,還事主一個公道。

    李靜儀及梁孫旭指出,今年消委會收到房地產的投訴個案較過去明顯增加,今年一至六月有一百七十宗,對比去年同期大增超過二點五倍,值得關注。面對政府將有土地拍賣,接下來會有新建樓宇,持續會有樓花及一手樓買賣,政府更應做好監察,到底相關行為是否抵觸“樓花法”、是否存在違規銷售、有關行為有否按法定程序以及有否法律後果,若法律處罰不到,是否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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