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僱員收入補貼今起申請
【本報消息】勞工局訊:二○二二年第三季度《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於十月一至三十一日接受申請,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可於期限內向勞工事務局申請。
為支持及鼓勵殘疾人士投身社會工作,特區政府制訂《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向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發放工作收入補貼。自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法規生效以來,累計收到一百三十四份申請,其中一百二十五個個案符合發放要求獲發津貼,申請人主要從事保安及清潔服務業、製造業、美容業、零售業及社會服務等行業。
凡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如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少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三十二澳門元乘以當月實際提供工作時數而計算的金額;又或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等於或多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月最低工資金額六千六百五十六澳門元,均可作出申請。
符合資格的居民申請補貼時,除需遞交由殘疾僱員和僱主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格,亦需一併將澳門身份證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及載有銀行賬號及持有人資料的存摺或月結單版面的副本(僅限首次申請或更新時遞交)等申請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局。倘殘疾僱員在所申請的季度內,曾轉換僱主或為多於一個僱主工作,則申請表須分別經各僱主填寫及簽署。
居民可於勞工局各辦事處、社工局各辦事處及社會保障基金索取申請表格,亦可登入勞工局《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了解詳情及下載表格,並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局各辦事處。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七○·○二七七及六六三二 · 九三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