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及服務不能混為一談
公建局強調輕軌東線未招標
【本報消息】議員梁鴻細早前提出書面質詢,促當局解釋“澳門輕軌東線設計連建造工程——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項目”招標及中標情況,廣州地鐵監理的公佈是否屬實?緣何涉及三億多的公共服務判給未有公開招標?公共建設局長林煒浩回覆時強調輕軌東線工程至今仍未招標,現正按工作計劃推進招標工作。質詢內容將工程及服務混為一談,會引起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不必要誤會。
林煒浩指出,公共建設局的招標程序一直嚴格按照本澳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項目的招標及相關資訊會適時在部門網站公佈。任何公共工程,政府必定秉持善用公帑的原則,並在建設過程中,透過工料測量單位、施工監察單位等協助,控制好各項開支。
至於質詢提及的輕軌東線項目是“項目管理及技術支援服務”,提供服務的公司須具備管理軌道交通項目的經驗,公共建設局已按現行法律的規定進行詢價招標程序,待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有關資訊會在部門網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