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建法增罰則打擊非法工程
當局籲業主自行清拆僭建物
【本報消息】《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於上月十七日生效實施。土地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長劉國權表示,過去罰則的成本低,造花籠的成本與罰則成本不成比例,新法大幅加大罰款,相信有阻嚇力,希望通過新法有助勸喻居民清拆僭建物。
施工中即時處罰
劉國權昨於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上表示,當局一直恆常打擊非法工程,新法明確打擊新增的非法工程個案,當接到舉報後會到現場調查,若發現工程正在進行,可即時開展處罰。至於現存非法工程,會透過程序通知違法者處理,在一定時間內不處理會有罰則。
聽眾黃先生關注當局跟進僭建花籠的情況。劉國權稱,現時清拆非法工程個案以天台為主,過去曾清拆花籠,當局按輕重緩急處理。但從人力資源上基本不可能完全由政府清拆,故當局會透過程序先向業主發出呼籲和通知,亦有不少業主及商戶願意配合清拆。
新業主注意僭建
聽眾劉先生則指出去年底向工務局投訴違規建築物至今仍未跟進處理。劉國權重申,個案會按輕重緩急處理,會以樓宇安全、有傳播風險的環境衛生問題為先,他形容已開立的卷宗不會消失,始終有一天要處理。但難以提供處理個案時間的服務承諾,當局會用評級機制分流不同卷宗,若嚴重性加大,令樓宇安全出問題,便會“升級”處理。
聽眾陳女士指在單位購入時已有天台屋,擔心被強拆,又關注違建物如何維修。劉國權指出,天台屬走火逃生空間,不應僭建;所有違建物均不會獲發維修保養工程准照,故應盡快自行申請清拆。新法明確單位業權人的責任,且罰則相當高,呼籲新業主購買樓宇時應留意本身是否已存在違建物,新業主有責任承擔清拆。
每五年保養維修
對於有指不少人於周末“偷雞”造花籠以規避當局巡查,土地工務局城市建設廳監察處長李建豐強調,新法明確要求業主有責任處理單位範圍內的非法工程,不會因周末進行非法工程而規避責任、拆卸費用和罰款。新法打擊非法工程力度加大,提醒當現場正進行非法工程而被當局發出禁止施工令後再繼續開工,相關施工人員的處罰屬輕微違令罪。
劉國權又指,為加強業權人對樓宇的保養及維修責任,新法規定業權人須自樓宇入伙滿十年及往後每五年進行保養維修;當工務局發現樓宇有缺乏保養的跡象,可通知業權人提交由專業人士編製的“樓宇狀況報告”,倘業權人不按通知執行,將受到行政處罰。
關注到“樓宇狀況報告”費用,劉國權表示,新制度會留意市場反應,指出建築物大些相對費用會貴一些,但預計小業主分攤後費用不算太多,又形容豐儉由人,相信全面推廣後,有關收費會隨着市場更趨一致。他又提到,不交報告可罰款五萬元至十萬元,政府目的不是罰錢,而是希望透過罰則約束小業主做檢查,提升小業主維修樓宇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