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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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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2 8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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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會倡仲裁解決滲漏水入屋難



本澳超過三十年樓齡的舊樓逾四千幢,隨着樓齡增加,滲漏水個案亦不斷增加。


甘順連

    坊會倡仲裁解決滲漏水入屋難

    【本報消息】舊區舊樓多,樓宇滲漏水個案不少,隨着樓宇不斷老化,問題只增不減,如遇到“入屋難”問題,必對受害住戶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權益受損。爐石塘坊會副理事長甘順連促加快立法,包括設仲裁機制介入解決樓宇滲漏水“入屋難”問題,切實保障受害住戶的正當權益。

    甘順連表示,本澳超過三十年樓齡的舊樓逾四千幢,隨着舊樓樓齡增加,舊樓的設施亦不斷老化,包括滲漏水個案亦不斷增加。據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統計資料,從二○○九年二月一日至今年八月十九日,中心共接受二萬三千八百九十一宗滲漏水個案,當包括有二千八百二十八宗屬於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不合作義務的棘手個案,坊間亦稱之為樓宇滲漏水“入屋難”個案,佔百分之十一點八四,比例不低。

    現時,舊區舊樓多,高齡舊樓佔的比例大,隨着樓宇設施不斷老化,類似的滲漏水個案只會越來越多,如遇到“入屋難”個案,若透過漫長的司法訴訟程序解決,必對受害住戶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和困擾,正當權益受損。

    她表示,要有效處理樓宇滲漏問題,首先必須提高查找滲漏水檢測專業水平,縮短樓宇滲漏水檢測等候時間,加快認定責任,及時發現問題。這亦有利維護鄰里和諧關係。針對有人不履行維修責任或不配合的情況,即“入屋難”個案,希望政府加快通過立法,包括設仲裁機制有效介入個案,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問題,盡早對滲漏水設施進行維修,避免漫長的司法程序,切實維護受害住戶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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