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每年檢查審計底稿
【新華社北京廿六日電】對於審計工作底稿在跨境審計監管合作中的作用,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監管,必然涉及到審計工作底稿。以日常檢查為例,監管機構除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體系外,還需要抽查部分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以檢驗事務所的工作質量。審計工作底稿是事務所開展審計過程中,對其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等所作的“工作記錄”。
需要說明的是,審計監管的直接對象是會計師事務所,而非其審計的上市公司。從跨境審計監管合作的國際實踐看,上市地監管機構一般每年抽選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檢查,並在受檢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中抽查有代表性或有潛在審計質量風險的審計項目加以驗證,以評估事務所的審計工作質量。對於中美審計監管合作而言,也是如此,無須每年檢查全部在美國上市公司審計項目。
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將雙方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的檢查和調查活動納入合作框架下開展,雙方將充分做好事前溝通協調,美方須查看的審計工作底稿等文件通過中方監管機構協助調取並提供。同時,合作協議對於審計監管合作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處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確約定,針對個人信息等特定數據設置了專門的處理程序,為雙方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的同時保護相關信息安全提供了可行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