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山須保留A地塊建築立面屋頂不加高
城規會通過八規劃圖草案
【本報消息】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召開全體會議,審議及通過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佔地逾萬平方米的聯生工業村A1地段的工業用地,及藥山宗教設施用地。要求藥山保留A地塊建築物立面及屋頂,不得增加高度。
聯生設計需環評
城規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會議室舉行,城規會主席、工務局長黎永亮因正值休假,故由副局長麥達堯代為主持會議,會議約一小時完成。
首份規劃圖為金峰名鑄旁邊的聯生工業村A1地段(現址廠房標示為康澤工商),佔地一萬四千八百六十五平方米,草案用途維持工業用地,限高五十米,並對空氣流通、環境評估及樹木等方面提出要求。有委員表示,應考慮公示期收集的附近居民意見,如工業村的排氣口及反光裝置不要面向居民。工務局表示,已要求建築設計時需通過環評報告及聽取環保局意見,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
藥山非文物建築
另一份規劃圖草案為藥王禪院 (又名藥山,位於賈伯樂提督街六十三至六十三A號),佔地九百五十六平方米。有委員關注藥山非文物建築,但文化局提出的意見詳盡,會否啟動文物評定程序,拆除內裡建築物時需否獲局方同意?
文化局長梁惠敏回應表示,“文遺法”清晰規定文物建築評定程序,藥山暫未具條件進行文物評定程序。藥山非文物建築,今次主要應工務局要求,考慮到藥山的文化及歷史價值而提出意見。
她稱,藥山A地塊具有建築藝術價值,故要求保留立面及屋頂;B地塊建築藝術價值非好突出,因此要求設計須與A建築物相協調,C地塊考慮到宗教設施常有緩衝空間,故建議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及庭院特徵。藥山內的庭院及石像均可更動。(草案並建議A地塊建築物不得增加高度,B地塊置高點不得超過A地塊)。
有委員提醒,藥山重建需慎重處理內裡的靈位(神主牌)。麥達堯認為靈位安置是屬於靈位持有人及藥山之間的協議,與城規會討論關係不大,但會提醒相關部門注意。
三百五平米分界
會上較具爭議的規劃圖是位於華士古達嘉馬花園旁邊的永成大廈(東望洋街九號及亞卑寮奴你士街二至二B號)。有委員質疑,永成大廈位於東望洋燈塔限高批示的區域十,樓高可建海拔四十七米,為何現僅有二十點五米。“倘業權人諮詢出席的任一建築師,都會話可起到海拔四十七米”。
工務局代表解釋,訂定樓高除考慮批示限制,尚要考慮周邊環境、高層樓宇的配套設施等。局方曾分析收過的圖則,發現大於三百五十平方米的土地面積才能建成配備停車場及升降機設備的高層樓宇,反之少於三百五十平方米難以配套齊備。因此近年均是以土地三百五十米為分界線,超過三百五十米就允建高層樓宇,少過三百五十米只能建M級或以下樓宇。
麥達堯補充,分界線已由原本的四百米,保守調整至三百五十米。重申局方評估過佔地少於三百五十米者肯定無法起到具配套設備的高層樓宇,因此不希望給予業主假象。而且土地或涉及交易,倘規劃圖同時列明高層樓宇及M級樓宇的要求,容易產生錯誤訊息,以為能建高層樓宇,但實際只能建M級樓宇。至於要求同一垂直面兩層高的縮級樓宇,則是根據東望洋燈塔限高批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