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
僱主拒“黃碼”上班須付薪金
【香港中通社十四日電】香港推出“紅黃碼”制度,容許持“黃碼”員工上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十四日表示,若僱主不允許持有“黃碼”的員工上班,亦應支付當日薪金,不應要求員工請病假或扣減有薪假。
社會上有聲音指,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三天酒店檢疫後,被僱主要求四天醫學監察期間不要上班,被扣薪、扣減年假等。
當日,孫玉菡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呼籲,勞資雙方要坦誠溝通,若有需要可由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協調。新一屆特區政府會繼續關注勞工問題,包括跟進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後續工作。另外,他透露最低工資水平已經展開檢討。
不應要求請病假
現在社會對安老院舍需求與日俱增,孫玉菡表示,特區政府已在未來公營房屋項目中預留百分之五的總面積作為福利設施用途,並要求私人賣地項目興建更多社福設施,並正在研究放寬安老院舍限制,涉及約一萬個安老院舍宿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