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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規管補習保學子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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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8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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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規管補習保學子身心健康

夏 耘

    規管補習保學子身心健康

    提起“補習”二字,不少人的印象較負面,加上曾揭發補習社導師性侵學生、輔助人員體罰學生等事件,令督課中心、補習社形象變差。然近年雙職家庭增加,部分人有照顧或學業輔助需求,本澳八萬多名非高等教育學生中,約三成學生、即二萬二千多人參與校外補習或托管等服務;校區裡外,補習社、督課中心成行成市。

    為完善及嚴格規範行業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正於立法會審議。法案適用範圍由最初擬五人或以上須領牌,最新方向不再以學生人數界定領牌與否,轉以“家庭形式”區分是否納入規管。由家庭組織並提供場所、不對外招生及參與學生不多於四人的補習,又或學生居於同住所,不納入規管。條文不以人數區分更切合實際,明確監管的對象為補習社,兼顧了家庭補習的需要,保有家長邀請補習教師上門為多名子女補習的自由。

    文本另一調整是任職人員的資格。對學生安全構成威脅的案犯,如被控性侵、傷人等罪行,即使未有確定判決,均不符合適當資格。鑑於學生長時間在補習社逗留,此舉避免因訴訟時長,存在灰色地帶,威脅到學生安全。但更重要是後續的資格審查及監管。尤其補習社、托管中心人員流動性較大,不時有短期兼職人員和臨時工,補習社未必能夠嚴格審核每位人員的背景資料。當局有必要做好相關指引及監管,恆常巡查,堵塞漏洞以保障學生的安全。

    疫情下,一旦出現社區個案,督課機構或托管中心首當其衝,第一時間要停運,機構與家長在溝通、費用問題上易生矛盾,出現退費爭執,甚至要政府介入調解。在此問題上,家長及機構各持立場。為更好地平衡雙方權益,法案應引入處理機制,減少爭議,保障雙方。

    現行考試制度下,“影子教育”如影隨形,一些人把輔導子女功課的責任交給機構,將補習視為必需品。現時內地正推動“雙減”政策,家長也應反思及權衡孩子補習的利弊,家校承擔起更大的教育責任,讓下一代健康成長。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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