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一長者殘疾人豁免全檢
【本報消息】不良於行需要別人照顧的高齡長者或殘疾人士,可申報豁免本周第十一至第十三輪全民核酸檢測。截至昨日下午四時,社工局共收到三千二百多份申請。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昨表示,根據社會工作局資料,截至昨日下午四時,共收到三千二百三十六份相關申請,其中已向二千四百八十六位長者、六百二十七位殘疾人士發出成功申報憑條,另有一百二十三位高齡長者申請資料有待確認。
照顧者陽性將跟進
可獲豁免參與本周全民核檢的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必須屬於不良於行及需要別人照顧,前者須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出生,後者則須持有由社工局發出的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按照上述的規定,行動自如的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必須接受全民核酸檢測。澳門健康碼為黃碼的人士,亦不獲豁免。
此外,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申報豁免全民核酸檢測,必須由其照顧者提出申報,主要原因是考慮到上述人士不良於行,長期居家並由照顧者提供照顧。因此,倘其照顧者本身接受全民核酸檢測的結果呈陰性,可反映他們受到病毒感染的機會相對不高。相反,倘其照顧者本身接受全民核酸檢測的結果呈陽性,有關部門則可按其照顧者與他們的連帶關係,及時跟進有關情況。至於符合豁免要件但無照顧者代為申報的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絕大部分屬於現行社會服務單位,尤其是家居照護服務的使用者,有關單位在獲得他們同意後,將為他們作出申報並代領特區政府在全民核酸檢測中派發的物資。
每天上載快測結果
最後,特區政府提醒申報人提供的資料必須屬實,否則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成功申報豁免參與三輪全民核酸檢測的高齡長者及殘疾人士,在七月十八日至七月廿三日期間,每天仍需進行一次自我快速抗原檢測,將結果拍照記錄並上傳至“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申報平台”。倘若檢測結果呈陽性,應盡快召喚消防救護車接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