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婦無戴口罩被檢舉
【本報消息】一名年約五十歲的本澳女子昨日於盧九街一帶疑因沒有佩戴口罩被警方帶走。治安警表示,該名女子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已對其作出刑事檢舉,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表示,為落實特區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警方根據第一一九/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執法,持續派員在本澳各區巡查。昨日下午約二時四十分,警員於盧九街發現上述年約五十歲的本澳女子沒有佩戴口罩。其已涉嫌違反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及第一一九/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構成《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違反防疫措施”罪第四項的犯罪,已對其作出刑事檢舉,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警方呼籲,本澳現正處於嚴峻的抗疫時期,所有在澳人士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必須嚴格遵守及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防疫措施,盡量減少非必要的人員流動,外出時佩戴合規格的口罩,盡力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齊心合力共同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