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逃稅罪成候判
據香港傳媒昨日消息,一九八二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涉嫌逃稅,遭稅務局票控十一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她早前否認全部控罪。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暫委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二日判刑。
控罪書指出,現年六十歲的被告寇鴻萍在二○○九年至二○一七年期間,五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未支付全部費用。在二○一○至二○一二年期間,三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賬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爲每年二十八點八萬港元;及在二○一二年,三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九點六萬港元薪金。裁判官指出,案中九名證人均誠實可靠,接納他們的證供,其中孫永斌及鍾永慧均稱未有在寇的公司擔任過任何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