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告侵權勝訴獲賠三萬
據內地傳媒透過企查查APP發現,近日,楊冪與石獅徐寅貿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案件,一審判决書公佈。文書顯示,被告未經原告楊冪允許,在其天貓網店(店舖名稱:pinkavril旗艦店)上,銷售多件“楊冪同款”衣服,並使用載有原告楊冪肖像的不同圖片十六張,共計使用二十九次,作爲廣告物,爲其自身及其所售賣的産品進行商業廣告宣傳。
法院認爲,被告的行爲侵犯了楊冪的肖像權,最終判定被告連續九十天公開道歉,並且賠償原告楊冪經濟損失三萬元,以及合理支出費用一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