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公屋商舖租金延期繳付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發展,為減少人群聚集和疾病傳播的風險,凡未能於七月繳付社會房屋七月份租金及公屋商舖八月份租金的承租人,將於二○二二年八月的交租期內一併繳付兩期租金。
房屋局呼籲,因應防疫需要,租戶無需急於出門繳付租金,房屋局不會對七月內未能繳付七月社屋租金和預繳八月公屋商舖租金之承租人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