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牌上限4張
5G招標 最快明年首季推出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核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第五代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特區政府擬透過是次公開招標,發出最多四張5G牌照。郵電局預計,倘招標過程順利,預計營運商最快可於明年首季推出5G服務。
牌照有效期八年
規章指出,現時本澳流動電信市場共有四家流動電信網絡營運商,均採用3G及4G制式提供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相關服務。本澳流動電信服務以4G制式為主流。
隨着鄰近如內地及香港等地區先後推出第五代(5G)流動電信服務,為推動本澳通訊技術的應用及本澳電信業的發展,滿足本地及跨域用戶對5G服務的需求,以及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與國際接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擬透過公開招標發出最多四張5G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
牌照有效期為八年;應獲發牌照實體在牌照期限屆滿前至少提前兩年申請,牌照可按不超過八年的限期續期。特區政府可視乎市場發展情況拒絕為牌照續期,且無須就此向有關獲發牌照實體作出任何補償。
年半網絡全覆蓋
是次發出的牌照,以第三代合作伙伴計劃(3rd Genera- tion Partnership Project–3GPP)的5G技術規格為基本要求。凡持有本澳建立及營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的公司均可參與投標。
投標人需提交一份系統建設計劃,其中應包含關於網絡覆蓋的詳細建設計劃並標示相應的網絡覆蓋具體範圍,其目標應在倘獲發牌照之日起計十二個月內自建一個能良好地覆蓋50%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境的系統,並在其後十八個月內以自建或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良好地覆蓋全境。
倘曾就5G設備進行實地測試,應把測試結果附於標書內:提交一份首五年的經營計劃書,其內須包括一份可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社會效益的工作計劃及執行方案、一份公司人員梯隊建立計劃及執行方案,以及一份投資計劃等。
該規章訂定投標人須具備的條件、標書的組成、提交方式及期限,以及評標準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