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不足 收費高過鄰地
電動車主憂捱貴電
【本報消息】《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行政法規七月下旬正式生效。電動車車主蔡先生表示,自己轉用電動車輛約兩年,經歷了公共充電樁排隊由寬裕到擁擠的時期,他表示大部分車主在公共停車場均會自覺充滿電後駛離充電位,但現時公共停車場的充電椿數量仍然不足,他每周大約進入十四次停車場,大約只有兩三次見到有空餘充電位。
對於《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蔡先生表示理解,並認同“用者自付”原則,但對當局提出的收費標準感到有壓力,經過計算後,如果選擇快充或中充,電動車輛每公里行駛價錢約為汽油車輛的八成至九成費用,對比起內地的電動車充電費貴約四至五倍,比香港價錢高出四成以上。他表示,未來車輛的發展也會以電動車為主,如果現時將電價及功率附加價訂得太高,未來澳門居民要由“捱貴油”改為“捱貴電”,冀望當局能為居民多考量,降低民生日常所需的能源價格。
盡快說明細則
蔡先生同時反映,經過向電力公司查詢,得悉公佈表格中的每度電費仍要加入當季的電力調整系數,即每度電加上四毫澳門元,私人充電樁更要繳納稅費及錶底費,希望當局聯同電力公司盡快向公眾說明收費細則,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此外,知道現時不少車主希望在大廈安裝私人充電樁,但由於現時的法例規定未能通過業主管理委員會三分之二的同意便無法安裝,更有部分大廈未有多個用戶共同分擔電纜安裝費用,單用戶安裝私人充電樁價格超過五萬元,以上問題都導致私人充電樁稀少,如果當局希望未來以私人充電樁為主要充電手法,必須着手解決有關情況,否則澳門舊區難以安裝私人充電樁。